蜀黍我啊就是栀子

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

一个王和一个骑士(1)

看见那个人的时候。

姑且可以称之为骑士,实质更像个低贱的乞丐。

毛发蓬乱,衣衫褴褛。嘴里咕哝着一些听不懂的边夷语言。


他忽然挡在我出巡的路上。

贱民。

这样想着,挥手对旁边的护卫队做出了一个处决的手势。

这么一个杂种,还不足以打扰本王巡视都城的愉悦心情。


“Your majesty…………”

忽然,这杂种嘴里吐出了一句像点模样的话。

是在膜拜本王?

不,那个杂种的胸前闪烁着一块银光,仔细看去,是亚述骑士团的标志。一只臃肿的胖鸟——被愚蠢的亚述人称之为雄鹰。

帕拉萨手下的小杂种,呵。

这时我忠诚尽职的卫队长也已经将尖矛对准了地上那个杂种的胸口。


“带回去。喂些狗食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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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所见,我是这个繁荣国度唯一、也是最尊贵的王。以后也定会成为此间世界最伟大的王。

王者的伟大需要时间的见证。

而本王尚还如此年轻。就像那初生的朝阳一般,光芒还未照耀大地的全部,就已经让天下万民无不敬仰。

身为王者,定要保持一颗公正平和、宽严相济的心。

我的挚友恩奇都也是这么说的。

上次他从领地来国都朝觐我的时候,向我建议,不妨对臣民施以稍微驯和的政策,也可以适当降低犯罪发生的概率。

所以我在那天巡视国都的时候,凭着我的仁慈捡回一条杂种狗。

但仿佛上天并未觉察到我的善举,这条因本王之仁爱才得以活命的丧家犬,却并不领受本王的好意。

据本王的总管说,这个男子从苏醒之后,就一直在寻找自己的“your majesty”,并且多次试图逃出我的宫殿。

“你看了吗……”

“那个王带回来的男人?”

“是啦……天呐他的脸……哦……那是有如太阳光辉一般的面容。”

而且本王日益察觉,本王的女仆们最近似乎也喜欢叽喳躁动,一个个都没了劳作的心思。花匠也声称本王最喜欢的那片玫瑰花圃一夜之间被人摘光了。

难道本王产生了即位以来的统治危机?连女人们都不把本王的威严放在眼里了?

奖罚严明的本王绝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。

哼,不过看起来,这一切都跟那天随手捡的那个杂种有关。

那么,本王就暂且屈尊纡贵去看一看那个大胆的杂种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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