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黍我啊就是栀子

相濡以沫,不如相忘于江湖

 你讲的很有道理。觉得糟心的话就会想要撒手拜拜。然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被黑白揪着怼了那么久,也没想放弃白黑。真日他娘的。

字。母:

困得脑子乱七八糟,我觉得从今天开始真的完全跟狗崽说再见了。嗯,虽然不知道明天起来会不会反口,但现在确实就这个感觉。
作为我进yys圈第一个创作故事的CP,说没感情是很难的。
真的好喜欢大天狗和妖狐啊。
但是那时写完第一篇狗崽,所收到的第二句评价就开骂了。
虽然现在觉得的确没啥,科科。
然后官方KY那件事。
前后写过3篇狗崽,谈恋爱那篇我觉得写得最烂,但人气真的最高。哦。
微博里已经忍不住屏蔽狗崽了。不为什么,因为绝大部分都看不下去。但是今晚在QQ空间刷了刷,还是刷出来了狗崽,一个条漫,大天狗抓妖狐脚的那个。
我从妖狐脸红的时候就开始觉得奇怪又尴尬了,然后果然还是没看下去。
果然是角色理解差异吧,我不能接受妖狐勾引大天狗,也不能接受大天狗为妖狐放弃什么东西。看完会很难受。
大晚上不知道在叨比什么,应该明天睡醒就会想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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